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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688205Taclink(688205)2023-12-29 12:1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