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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