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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和 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 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 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