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