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开普云"或"上市公司")的委托,就开普云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范围内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且与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有关的重要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其他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