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纪鹏、贺强、管清友 2024 年 4 月 1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