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正文 | 7 | | --- | --- | | 六、结论意见 | 14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开普云"或"上市公司")的委托,就开普云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涉 及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开普云已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