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