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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88233Thinkon Semi(688233)2024-03-29 12:19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 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 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