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