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及《西安凯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修订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法》《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