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凯立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或"国浩")接受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立新 材")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国浩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