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医疗:联影医疗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2 第六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符合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