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医疗:联影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 关联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表决; (四) 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 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