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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中无人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及公司其他事项 进行研究讨论、监督制衡并提出专业咨询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 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 开。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结合公司实际,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