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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中无人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陈炼成、陈亮、赵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 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人, 分别为陈炼成、陈亮、赵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