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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