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计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