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 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4.62 元/股调整为 10.10 元 /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1,590 股调整为 1,052,226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0,000 股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