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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