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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由原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审计的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 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54668875A。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审议, 并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序号 | 发起人 | 股份数额(股) | 出资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