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包括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 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是制订、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 一名独立董事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 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云从科技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