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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核查意见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 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