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 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 而成。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核查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无关联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 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 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