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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88345Greenway(688345)2024-04-19 11:4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博力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