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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核查和验证了公司 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5 月 致: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 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