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生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