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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生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88351MicroPort EP(688351)2023-12-13 11:48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 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 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 1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