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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