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 声 明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甬矽电子"、"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 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8 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 18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周超和夏亦男作 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周超和夏亦男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 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