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1 / 6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 和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审核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 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 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附件1),并经公司董事 长签字确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