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 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适用法律") 以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杭州光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适用法律及《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 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及 本所律师假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