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四年一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受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