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 第三条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负责人; (六)与公司及其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