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 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帝奥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 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