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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