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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419 号 致: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固德 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