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法律意见书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4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5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6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7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8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0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1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1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1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22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23 | |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23 | |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4 | |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6 | |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6 | |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