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合肥新汇成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于向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 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本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