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杨辉、程敏、蔺智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1/2 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 持符合要求的独立性,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 策提供了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 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杨辉先生、程敏女士、蔺智挺先生。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自 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