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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88403USC(688403)2024-05-08 11:11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8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428 号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汇成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汇成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