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关于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予数量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致: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外山")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