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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一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 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72.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 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