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车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赵蓉女士、舒慧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蓉女士、舒慧生先生的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要求。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科创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 未发现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