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 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至(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主要负责人; (七)由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