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龙迅半导体(合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 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作为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