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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688488Aidea Pharma(688488)2024-06-25 11: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核查意见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 陈雷、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1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邵 航 刘永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 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傅和亮和 Jindi Wu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 次交易完成后,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傅和亮和 Jindi Wu 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