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 说明 1、评估机构独立性 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 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 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 姚繁狄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161%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如下: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