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未信安使用超募资 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 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上述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