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